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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洛阳市汝阳县招聘行政执法监督员25名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31   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公众参与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阳县公开聘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文〔2017〕202 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监督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本辖区公民或在本辖区内有固定工作;

(二)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三)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

(四)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实施行政执法监督;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六)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良信用记录;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主要职责

  (一)监督我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二)受县政府委托调查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三)应邀参加县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 

  (四)办理县政府法制办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三、聘任期限

  汝阳县公开聘任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聘期为3年,每年年审1次,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四、报名方法和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至2017年11月2日。

  请各位报名人员登录汝阳县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汝阳县聘任制行政执法监督员登记审批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送至汝阳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汝阳县人民政府1楼法制办公室,联系电话:68211237。)

  县政府法制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汝阳县聘任制行政执法监督员登记审批表》

 

                      汝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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